导读:优机股份: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或"保机构")作为四川优机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机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优机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目的是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 率和整体收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 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年,委托理财 期限内任一时点所持有的理财产品最高余额不超过该额度,在前述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投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
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及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 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意时点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2,000万 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 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四)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 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 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2026年2月28日和2026年3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 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 但不排除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上述投资收益有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同时, 公司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及自身资金需要的变化,会进行适时适量的操作,因此 购买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为防范风险,公司将安排财务人员对理 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 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 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暂时闲置的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该事项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业 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优机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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