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华鹏:山东华鹏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 年3 月6 日、 3 月9 日、3 月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超过12%,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基本面 未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的情形,未来可能存在股价快速下跌的风 险。
?2026 年1 月24 日,公司披露了《2025 年年度业绩预告》,经财务部初 步测算,预计2025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300 万元至 -19,400 万元,业绩亏损;预计2025 年度期末净资产-20,800 万元到-13,900 万元, 净资产为负。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生产经营风险。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将触及《股 票上市规则》第9.3.2 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 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公司 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在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被上海 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第二大股东函证核实,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第二大股 东不存在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破产重整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 年3 月6 日、3 月9 日、3 月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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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 大变化,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第二大股东书面发函查证, 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第二大股东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亦均不存在其他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 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 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 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在上述股票异 常交易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2026 年3 月6 日、3 月9 日、3 月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 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业绩亏损风险
2026 年1 月24 日,公司披露了《2025 年年度业绩预告》,经财务部初步测 算,预计2025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300 万元至-19,400 万元,业绩亏损;预计2025 年度期末净资产-20,800 万元到-13,900 万元,净资 产为负。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生产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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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退市风险警示风险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 年度期末净资产-20,800 万元到-13,900 万元,将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2 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 值”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在2025 年年度报告 披露后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1 月24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四)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 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 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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