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宝地矿业: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5号)核准,同意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6,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1,551,886.95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4,448,113.05元。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在扣除支付的相关承销费后,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实际汇入金额为人民币836,377,358.3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112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截至2026年3月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 1 |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 | 651651002013001232801 | 38,354,038.55 |
| 2 |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民路支行 | 3002015129200319525 | 0 |
| 3 |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 991902329910804 | 0 |
| 4 | 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路支行 | 107695328735 | 124,137.81 |
| 合计 | 38,478,176.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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