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招商积余: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英革已届满离任)

导读:招商积余: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英革已届满离任)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英革)

本人在任职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2025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英革,中国国籍,1968年7月出生,法学硕士,执业律师。现任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曾任珠海市广利实业有限公司法务部主管,深圳市天极光电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主管、副经理,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委员会主管、法务组负责人,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本人对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本人谨慎、独立地行使了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陈英革202000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