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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食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导读:青岛食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第八十八条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公司董事选举前的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当届董事会补选董事时,当届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按不超过拟选任的董事人数,提名下一届董事候选人或者补选董事的候选人;…第八十八条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公司董事选举前的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当届董事会补选董事时,当届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按不超过拟选任的董事人数,提名下一届董事候选人或者补选董事的候选人;…
第一百四十五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第一百四十五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协助、配合总经理的工作并对其负责。设财务负责人1名,协助总经理负责公司的财务方面的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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