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长缆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阎孟昆)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依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履职过程中,本人积极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全面关注公司发展动态,按时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分析,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个人工作原因,本人于2025年7月8日离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阎孟昆,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电力行业电力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历任武汉高压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分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500kV及以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的研究和技术服务等工作。曾任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
月
日-2025年7月8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对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报告期内参会情况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本年度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参会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阎孟昆 | 5 | 0 | 5 | 0 | 0 | 否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