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沙河股份: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4证券简称:沙河股份公告编号:2026-022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特别提示:
2025年度,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3月1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张佳华、赵晋琳、胡宁可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也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1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也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后续待履行的决策程序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357,687.0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6,000,009.48元,2025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32,512,578.3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31,326,900.02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情况下,采取现金分配利润。
由于本年度公司亏损,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三、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5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0.00 | 52,281,975.56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0,357,687.09 | 16,446,210.84 | 521,765,764.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