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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导读:福耀玻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作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 简称“安永香港”)作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 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 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 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 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 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 额为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 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 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 次、监督管理措施3 次、自律监管措施1 次、纪律处分0 次。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 次、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4 次、自律监管措施2 次和纪律处分0 次;2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 业务。

安永华明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的情况。

2、安永香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 港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 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 律实体。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 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 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 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符俊先生,于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5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2)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郝欣欣女士,于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和医药等。

(3)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菲女士,于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专用设备制 造业,生物医药,零售业,其他制造业,商务服务业等多个行业。

2、诚信记录

上述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也从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安永华明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11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 币536 万元(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6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 民币75 万元(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 万元)。

2025 年度安永香港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1.25 万元(其中增加香港子公司2025 年度法定审计费用26.50 万港元,约折人民币24.25 万元;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 币107 万元)。

公司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 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 述定价原则与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协商确定2026 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的议案》。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他们在提供 2025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重视了解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 健全和实施情况,也重视保持与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在对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着严谨求实、独立 客观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同意向公司董事局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议续聘安永会计师 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二)董事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 案》。公司董事局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由安永华明对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对本公司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局同意公司续聘安永香 港作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由安永香港对本公司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2026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生效日期

上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26 年3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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