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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导读:新瀚新材: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瀚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394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保荐业务》(深证上〔202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8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1.00元,共计募集资金62,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386.79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57,613.2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于2021年9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37.36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475.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5-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8,223.15万元,其中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10,619.1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7,603.92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8,989.90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1,737.20万元)。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投入5,137.83万元,实现利息、理财收益6.48万元及187.12万元,截至2025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03.77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差异7,986.13万元,其差异原因为:(1)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印花税13.87万元;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入的结构性存款共计8,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一、期初募集资金余额13,934.13
减:本期募投项目投入金额5,137.83
加:本期利息收益6.48
加:本期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收益187.12
二、募集资金应有余额8,989.90
三、实际结余募集资金1,003.77
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印花税-13.87
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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