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恒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具体 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 年8 月,2013 年12 月10 日改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 号1 幢10 层10011 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1507 人,其中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 员认为拟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财务审计和内控 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独立执业能力、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 的诚信记录,能够为公司提供规范、专业、客观、公正的审计服务,不会损害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5 年3 月7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经理及有关项目 现场负责人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4 年度审计事项、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 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预审计 情况汇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的汇报,经充 分沟通讨论,一致同意审计关键事项。
2025 年4 月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 同意按照要求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特此说明。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3 月17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陈继忠
陈继忠
2026年3月17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签署页)
字单
吴林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17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签署页)
郭恒平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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