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海博思创:关于公司为董高等相关主体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导读:海博思创:关于公司为董高等相关主体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董高等相关主体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 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 权力、履行职责,有效保障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保方案

(一)投保人: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5 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 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按 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投保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 及其授权人员办理购买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 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 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三、审议程序

2026 年3 月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为董高等相关主体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该议

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责任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风险管控体系,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合规履职,促进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本次购买责任险预计支付的费用在

市场合理范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18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