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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新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导读:天华新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19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 亿元进行现金管 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 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2、现金管理额度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状况,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 亿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期限

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任意时点进行现金 管理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 亿元。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有效期自 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4、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银行 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风险等级为R1 的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 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投资产品。

5、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 行信贷资金。

二、存在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低于预期。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实施,投资产品的未 来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公 司事务的董事在本次现金管理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 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 慎确定现金管理期限,保障资金正常流动。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 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 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进行监督和审计,不定期对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和本议案所涉及资金的额度,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不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风险等级为R1 的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 的投资产品。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有利于保障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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