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天华新能:关于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1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2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2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2 月9 日至2022 年2 月24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2 月25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
4、2022年2月2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3 月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2022 年3 月2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122 名激励对象625 万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2 年3 月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 年3 月4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29 名激励对象9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2 年3 月5 日至2022 年3 月16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2022 年3 月16 日公示期满,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2 年3 月17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8、2024 年3 月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 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于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
9、2025 年3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于本 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0、2026 年3 月1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作废”)。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4.29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三个归属期已届满,除上述已离职的5 名激励对 象外,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剩余合计130 名激励对象因股价原因在第三个归属 期内放弃归属,公司将另外作废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57.712 万股。
综上,公司本次作废的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2.002 万股。
根据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后,公司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作 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4.29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此外,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三个归属期已届满,除上 述已离职的5 名激励对象外,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剩余合计130 名激励对象因 股价原因在第三个归属期内放弃归属,公司将另外作废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57.712 万股。本次总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62.002 万 股。公司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62.00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作废相关事宜已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作废相关事项符 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19 日
上一篇:天华新能:2025年年度报告
下一篇:钢研高纳: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