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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瑞医药: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英华

导读:博瑞医药: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英华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医药”或“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本人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英华,197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历任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亚德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吴江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三角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因原任独立董事自2017年9月18日起任职,连续任职已届满六年,本人自2023年9月18日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担任博瑞医药独立董事。2024年9月27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继续担任博瑞医药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博瑞医药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要

求的独立性,拥有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从专业角度为公司决策提供意见。在股东会、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了解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任期内召开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吴英华131300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