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闽发铝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18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全体董事对《关于董事薪酬方 案的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黄长远、黄印电 与《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利益相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1)公司内部董事未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 体岗位职责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其中,公司董事长的薪酬拟定为60-80 万元/年(税前),副董事长的薪酬拟定为40-60 万元/年(税前);
行; (2)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
(3)股东委派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8 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考核工资两部分构 成,绩效考核工资不低于50%。基本薪酬按月固定发放,绩效考核工资与年度经 营业绩和个人工作绩效完成情况相挂钩,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 考核结果核定。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 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以上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或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4、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