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汇成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券商理财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信托产品投资、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产 管理计划等)。
现金管理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 年3 月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银行及券商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信托产品投资、 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多重因素 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进行现金管理, 但依然不能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并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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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 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券商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 单、信托产品投资、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等)。投资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公司不得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高风险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授权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 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在授权额度内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 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券商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信托产品投资、国债逆回购、收益 凭证、资产管理计划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较大,公司 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进行现金管理,但依然不能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 关现金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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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在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时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 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公司本次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 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3 月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 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信托产品投资、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 资产管理计划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券商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 2026 年3 月1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 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 实施。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确保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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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涉及公司募集资金,且履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确保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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