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汇成股份: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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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成股份”)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资质条件和执业记录优良,满足独立性要求,严格遵守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具备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允发表审计意见。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一、聘任程序
鉴于原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参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后,2025年8月25日、2025年11月17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聘请致同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二、资质条件
| 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成立日期 | 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 ||
| 首席合伙人 | 李惠琦 |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 | 244人 |
| 2025年末执业人员 | 注册会计师 | 1,361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