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远海控: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4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数(如有)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30%,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远海控”或“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308.68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约人民币192.66亿元。经董事会审议一致通过,公司2025年末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余额(如有)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为:
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4元(含税)。
若根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5,312,687,586股计算,2025年末期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人民币67.38亿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约人民币154.12亿元(包含2025年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应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5年度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支付现金对价总额约人民币22.67亿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均已注销,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176.79亿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7.27%。
如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总股数为基准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5年末期利润分派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亿元) | 154.12 | 242.54 | 118.67 |
| 回购注销总额(亿元) | 21.46 | 0 | 5.8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亿元) | 308.68 | 491 | 238.60 |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亿元) | 192.66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亿元) | 515.33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亿元) | 27.29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亿元) | 346.1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亿元) | 542.62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 现金分红比例(%) | 156.78 |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