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思泰克: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惠钦)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惠钦)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惠钦作为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指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下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于2025年9月12日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惠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实验师职称,现任厦门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高级实验师。2025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职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在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且在履职过程中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9月,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本人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及建议,以客观、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规范运作、良好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特别职权。
(一)出席会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2次,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召开股东会1次。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姓名
| 姓名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
| 李惠钦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 2 | 2 | 0 | 0 | 0 | 否 | |
| 列席股东会次数 | ||||||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