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创业慧康:公司章程(2026年3月)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
坚塔街708号6楼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1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股份 ...... 2
第一节股份发行 ...... 2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股份转让 ...... 5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 6
第一节股东 ...... 6
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8
第三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9
第四节股东会的召集 ...... 11
第五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2
第六节股东会的召开 ...... 14
第七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6
第五章董事和董事会 ...... 21
第一节董事的一般规定 ...... 21
第二节董事会 ...... 24
第三节独立董事 ...... 29
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1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 32
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4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 34
第二节内部审计 ...... 38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9
第八章通知和公告 ...... 39
第一节通知 ...... 39
第二节公告 ...... 40
第九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0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0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 42
第十章修改章程 ...... 43
第十一章附则 ...... 4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由杭州创业软件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杭州创业软件集团有限公司原有的权利义务均由公司承继;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25393934X6。
第三条公司于2015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于2015年
月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
(一)中文全称: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英文全称:B-softCO.,LTD.第五条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坚塔街
号
楼邮政编码:
310053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4,912.4692万元。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第九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公司称财务总监)。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法律、法规,自主开展业务经营,通过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网络文化经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第十七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面值每股一元。第十九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第二十条公司发起人为葛航、戎华、杨慧娟、徐应江、何忠民、洪邵平、沈健、王纪娜和浙江浙大网新创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由原杭州创业软件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总股本为34,137,938股,面值每股一元。上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情况如下:
序号
|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认购股份(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1 | 葛航 | 11,018,521 | 32.27 |
| 2 | 浙江浙大网新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241,381 | 30 |
| 3 | 戎华 | 7,492,104 | 21.95 |
| 4 | 杨慧娟 | 1,924,138 | 5.64 |
| 5 | 徐应江 | 1,034,483 | 3.03 |
| 6 | 何忠民 | 1,034,483 | 3.03 |
| 7 | 洪邵平 | 502,069 | 1.47 |
| 8 | 沈健 | 476,966 | 1.40 |
| 9 | 王纪娜 | 413,793 | 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