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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导读:新天地: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新天地药业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3月17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度第二次专门会议,于2026年03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宽银行融资渠道,保持公司与银行机构 良好的合作关系并提升公司银行融资的灵活性和可选择空间,满足公司经营 发展的融资需求,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一)授信情况

1、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授 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股东会决 议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公司将视运营资金的 实际需求确定。

3、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在授信额度内自行调整确 定申请融资的金融机构及其额度,并签署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授信、开户、销户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并授权 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新天地药业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落实公司发展 战略,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宽银行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 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6年03月1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度第 二次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 年度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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