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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基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

导读:先导基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相关议案材 料,就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发表专项意见 如下: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本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 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分析论证了本次发行的必 要性,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适当,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 合理,发行方式可行,发行方案公平、合理,即期回报摊薄填补的具体措施切实 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于洵、夏雪、虞熙春

2026 年3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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