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方大特钢: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58,900,619.5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13,187,89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50,052,659股后为2,263,135,231股,以此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2,627,046.2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8.0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项目
|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a) | 452,627,046.20 | 74,683,462.62 | 233,106,022.3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b) | 0 | 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c) | 942,267,648.01 | 247,847,625.65 | 688,824,480.85 |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3,058,900,619.56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A=a1+a2+a3) | 760,416,531.12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B=b1+b2+b3) | 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C=(c1+c2+c3)/3) | 626,313,251.5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D=A+B) | 760,416,531.12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 现金分红比例(%)(E=D/C) | 121.41 |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