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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院: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导读:建科院: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第一部分2025年董事会建设运行情况强化规范运作与治理效能2025年度,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继续遵循合法、合规、高效的原则,强化自身建设,推动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和落地实施。全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次、股东(大)会

次,审议包括年度报告、全面预算、薪酬考核、制度修订、人事任免等

项议案,编制及披露公告

份、文件

份,充分保障各位股东的知情权、决策权和参与权,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落实公司治理改革工作,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及治理体系调整,监督落实组织机构调整工作,推进子公司授权清单管理模式,提升公司机构管理效能;充分保障独立董事履职,夯实专门委员会的前置研究职能,发挥好独立董事作为专业人士对公司经营管理、业务转型、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指导作用,组织独立董事参加年度经营工作会、专项研讨会等,调研一线经营管理情况,就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可持续发展体系建设等事宜发表专业意见,从战略高度和专业视角支持公司综合高质量发展。

高质量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在董事会的指导下,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要求,提升运作的规范化水平,公司2022―2025年度连续四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披A级,并获得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评比的年度上市公司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优秀实践案例、年度上市公司董办优秀实践案例等荣誉,彰显国有上市企业董事会在发挥战略引领作用、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等方面的标杆影响和责任担当。

第二部分2025年董事会发挥职能情况2025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全体董事勤勉尽责、忠实守信,充分审议各项议题,科学决策重大事项。全年审议公司治理、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共计34项议案,积极推动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和落地实施,为公司发展战略、科技创新、风险管理、内控合规等工作做出贡献。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实施提供了专业判断和审核把关,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全年未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

2025年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情况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董事会召开情况审议议题数量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次数审议议题项数
共召开会议9次,其中现场会议3次,通讯表决会议6次34项审议议案,7项报告事项审计委员会7次16
战略及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2次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2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