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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新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导读:瑞丰新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

日出具证监许可【2020】2396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0年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3,750.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发行价格30.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475.00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9,291.6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183.36万元。

该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0】663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22,462.39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2,462.39万元(其中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21,000.00万元),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1,508.54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508.54万元。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22,380.73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2,380.73万元(其中用于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14,215.98万元);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12,021.37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2,021.37万元;2024年使用募集资金9,279.03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279.03万元;2025年使用募集资金14,119.86万元,其中直接

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4,119.86万元截至2025年

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30,479.4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丰华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0,479.40万元,其中存储于

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3,479.4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17,000.00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人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备注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开发区支行9550880214574101171募集资金专户384.78
9550880214574101351募集资金专户8,694.5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丰华街支行8111101012401882324募集资金专户4,400.09
合计13,47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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