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数传媒: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专项评估意见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 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华数传媒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王兴军、吴建 平、鞠宏磊、吴熙君对照相关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 行了逐项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表。经自查,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均确认其已满足公司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 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 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