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宝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6)第0179号(第一页,共二页)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股份公司”)关于2025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华宝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5年修订)-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5年修订)-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宝股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6)第0179号
(第二页,共二页)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有关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公告格式(2025年修订)-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宝股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充分适当的证据。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公告格式(2025年修订)-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宝股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华宝股份公司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在2025年度报告中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曹翠丽
中国?上海市注册会计师2026年3月20日吴小泉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
月
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8]261号文《关于核准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2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1,59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77,37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531,881.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11,842,118.86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8年2月26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10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
月
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93,389.15元(不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下同),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57,262,278.51元;本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收到银行利息及用于现金管理取得收益共计人民币26,588,450.88元,累计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收到银行利息及用于现金管理收到收益共计人民币357,982,747.01元。加上收到的银行利息及用于现金管理收到的收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712,562,587.36元,其中尚未使用的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62,562,587.36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1,65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以及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未到期的本金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账户名称 |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 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上海静安支行 | 8110201012100838439 | 12,762,225.80 |
| 2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 632993011 | 18,922,417.89 |
| 3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 15066030074199 | 30,877,943.67 |
| 4 | 现金管理余额 | 1,650,000,000.00 | ||
| 募集资金余额总计 | 1,712,562,587.3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