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科陆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导读:科陆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对年 审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由我国会计泰 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截至2025年末,立信所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2024年度,立信所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所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8.54 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运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建筑业等行业,其中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荣富,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国军,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深圳翰宇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1家上市公司、深圳市中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1家新三板公司审计 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柴喜峰,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 分的情况。

立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经协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60万 元。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立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截至2025 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 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所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所载信息,与立信 所审计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财务报表的相关内 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

在执行2025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立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 独立性、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风险评估、年度审计重点、 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专业资质与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需求。 2025年8月12日,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 议续聘立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6年1月,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关于2025年度审计计划 的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听取了会计师关于2025年度审计范围、审计时间 和人员安排、审计策略、重要审计事项、审计应对程序等相关事项的汇报,并提 出了具体建议和要求。

(三)2026年3月,在立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 师召开了关于2025年度审计报告初稿情况的沟通会,就公司经营情况、重大审计 发现、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及时掌握年审工作的具体情况。

(四)2026年3月19日,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 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 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所在执行2025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秉持 独立、客观、公允的原则,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专业素养,如期完成了公司 年报审计任务。立信所审计过程规范有序,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3 月19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