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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关于“太能转债”2026年付息的公告

导读:太阳能:关于“太能转债”2026年付息的公告

债券代码:127108

债券简称:太能转债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 太阳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太能转债”2026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太能转债”将于2026年3月30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10张“太能 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2.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6年3月27日。

3.除息日:2026 年3 月30 日。

4.付息日:2026 年3 月30 日(由于原付息日2026 年3 月28 日为非交易日, 付息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5.“太能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1.00%、 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3.00%。

6.“太能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6 年3 月27 日,凡在2026 年 3 月27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6 年 3 月27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债权登记日前(含) 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 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3 月28 日。

8.下一期付息期利率:0.40%。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3 月28 日发行 了2,9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太能转债,债券代码:127108),根 据《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 的有关规定,在“太能转债”的计息期间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本次付息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太能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太能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108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295,000万元(2,950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295,000万元(2,95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5年4月16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5年3月28日至2031年3月27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5年10月9日至2031年3月27日

9.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1.00%、 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3.00%。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 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 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 ×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 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

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 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 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14.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大公 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评级,根据其出具评级报告及 跟踪评级报告,太阳能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评级展望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太能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 间为2025年3月28日至2026年3月27日,票面利率为0.20%,即每10张“太能转债” (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人民币2.00元(含税)。

1.对于持有“太能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 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60元;

2.对于持有“太能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 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 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00元;

3.对于持有“太能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需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00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等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 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

2.除息日: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

3.付息日: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6年3月27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太能转债” 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式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 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 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自2026年1月1 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 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 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且取得的债券利息与该机构、场 所有实际联系的情形。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法律风控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

咨询联系人:倪路

咨询电话:010-83052461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