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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动联科: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导读:芯动联科: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安 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吕 昕、俞高、赵阳以及2025 年度离任独立董事李尧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吕昕、俞高、赵阳、李尧琦(已离任)的兼职、任职情况 以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期间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能够 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客观、公正的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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