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安通控股: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 作》等要求,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刘清亮、刘巍、黄呈南及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邵立新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清亮、刘巍、黄呈南、邵立新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相 关独立性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在任及报告期内离任的独立 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