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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得科技: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得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导读:汇得科技: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得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 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得科技”、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汇得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25,607,064 股,发行价格为22.6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9,999,999.6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2,636,420.6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6 年2 月12 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 第ZA10103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开户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

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该额度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 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募投项目 建设和日常经营活动。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类产 品、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行为,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根据实 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 实施。

3、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 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 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3 月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 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 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的收益,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4 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类产 品、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归还至公 司募集资金专管账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 放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 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坚持在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的原 则下对自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 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 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方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汇得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汇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楠栋

胡楠栋

力证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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