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新联电子: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6证券简称:新联电子公告编号:2026-011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3、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2025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2人。
(7)公证天业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857.2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545.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3.84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1家,审计收费总额8,151.63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在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公证天业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3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程晓曼
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嵇金丹
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雷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商络电子(300975)、派克新材(605123)、天元智能(603273)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签字注册会计师程晓曼、嵇金丹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除此之外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 程晓曼、嵇金丹 | 2025年3月3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 因执行艾迪药业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时部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被出具警示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