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衢州发展: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执行被动减持结果公告

导读:衢州发展: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执行被动减持结果公告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执行

被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在本次被动减持前,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26,444,9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19%;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384,017,06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02%。?新湖集团因合同纠纷被申请执行,司法强制卖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22,256,4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6%,构成被动减持(详见公司公告:

2026-003)。截至2026年3月23日,上述股份已完成司法处置,处置完成后新湖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04,188,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93%;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361,760,64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7.76%。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
持股数量526,444,920股
持股比例6.1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526,444,920股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