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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森药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导读:海森药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森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海森药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00万股,发行价格44.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5,616.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7,571.85万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4月3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312号)予以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编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预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41,438.7636,644.94
2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7,604.237,604.23
3新区质量研发楼建设项目11,151.394,363.34
4补充流动资金16,500.0016,500.00
合计76,694.3865,1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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