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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家: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导读:欢乐家: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报告: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吴玉光先生、宋萍萍女士和王瑛女 士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存 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特此报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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