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武商集团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郑东平
本人作为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 守,积极出席公司2025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认 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 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硕士,中共党员。历任解放军0216 部队战士、武汉市 照相机厂工人、武汉海事法院书记员、湖北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 会干部、湖北得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湖北郑东平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武汉)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市通商(武汉)律师事务所顾问;兼任 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湖北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武商集团 独立董事。2020 年7 月27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 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8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会议的通知、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 均合法有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参与董事会决策,认真审
阅议案材料,提出合理建议并发表意见。本人对2025 年度公司 提交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会出席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郑东平 8 8 0 2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1 1 2 2 3 3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开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会议依照《公司章程》《公司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审议通过《武商集团经营者2024 年度业绩考核及薪酬兑现方案》,并认真履行了监督与审核职责。
2.提名委员会
2025 年,提名委员会召开2 次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参会, 对拟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确保拟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 次,对公司关联方 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日常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制度 修订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并同意将相关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在报告期内,本人对历次会议材料进行了细致审
阅,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充分了解相关情况,结合自身的专业知 识与判断,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了具有建设性的意 见和建议。
2.2025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规 范开展,推动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的要求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在 此基础上,切实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 公平,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本人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研读监管通 报材料,全面掌握上市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最新监管要求。始终 秉持诚信、独立、勤勉、尽责的原则开展工作,为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强化风险防范能力等提供合理化建议和专业支持。
(四)开展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现场沟通等时机, 以现场交流、邮件、电话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保持 密切联系,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大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监管部门的问询等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和交流。同时,公司管理层 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 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本人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 天,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于2025 年3 月28 日召开
第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5 年8 月26 日召开了第十届十六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 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未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4 年年度 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外披露了 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5 年1 月26 日、9 月16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十二 次(临时)董事会和第十届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对拟聘任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确保拟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 年8 月28 日召开第十届十七次(临时)董事会, 审议通过《武商集团经营者2024 年度业绩考核及薪酬兑现方案》,
公司管理层薪酬是依据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兑 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 开临时股东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 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特别职权。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5 年的工作中,本人践行诚信、独立、勤勉之责,严 守法律底线,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功能。对于董事会 审议事项,本人一贯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慎投票并 发表专业见解;同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贡献智慧,着力于 保护全体股东乃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以丰富的专业背景和实践 经验为依托,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助力公司在规范 治理的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的互动 协作,与管理层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动公司战略蓝图变为现实, 切实维护公司长远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郑东平
2026 年3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