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创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通达创智《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指派担任通达创智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通过查阅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董事会相关会议记录、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等方式,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合理评价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二、通达创智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评价范围包括公司及其各级控股子公司。其中一级控股子公司:厦门市创智健康用品有限公司、通达创智(石狮)有限公司、TONGDASMARTTECH(SINGAPORE)PTE.LTD.、厦门智和进出口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TONGDASMARTTECH(MALAYSIA)SDN.BHD.。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关联方交易、财务报告、子公司管理、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人力资源模块、采购与付款模块、销售与收款模块、资产管理模块。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所采用的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由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潜在错报的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
(1)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公司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纠正财务报表潜在错报。
(2)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重要程度 | 一般缺陷 | 重要缺陷 | 重大缺陷 |
| 资产总额 |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 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
| 主营业务收入 | 错报金额<主营业务收入的0.5% | 主营业务收入的0.5%≤错报金额<主营业务收入的1% | 错报金额≥主营业务收入的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