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26 日召开 了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 股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664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对应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92.4 万股A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 购注销,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下称“本次注销”),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A 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712,397,096元减少至 人民币8,690,473,09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 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 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3月27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1:30、 13: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福寿东街197号甲
邮政编码:261061
联系电话:0536-2297056
电子邮件:securities@weichai.com
3.债权申报所需文件: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 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 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 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 件方式申报的,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