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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动力: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公告

导读: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投资金额: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陕 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下称“陕重汽”)、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下称“法士特”,含合并范围内权属公司)、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下 称“汉德车桥”,含合并范围内权属公司)、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潍柴雷沃”,含合并范围内权属公司)(以上合称“各 公司”)拟申请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0 亿元的 保本型委托理财业务,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风险水平低且基本可控。若 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在短期内发生重大颠覆性变化将影响浮动收益,但概率 极小;各公司均以闲置资金开展该业务,流动性影响风险可控。

公司于2026 年3 月26 日召开了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陕重 汽、法士特、汉德车桥、潍柴雷沃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上述委托理财业务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委托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通过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提升闲置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财务收益。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0 亿元,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可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为控制风险,各公司拟办理的委托理财业务均为本金 100%保护且可获取较高收益的存款产品,每笔委托理财均有存单作为到期 支取凭证。

4.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

5.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进 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风险水平低且基本可控。若国际国内经济环境 在短期内发生重大颠覆性变化将影响浮动收益,但概率极小;各公司均以 闲置资金开展该业务,流动性影响风险可控。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及各公司将采取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风险 在合理可控范围内,具体如下:

1.严控操作流程,产品条款均需经严格的论证分析与审批,确保产品 为100%本金保证,并可获得一定收益,且额度不得超过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的授权额度上限。

2.加强资金计划动态管理,确保在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滚动利用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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