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 部控制监管要求(下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潍柴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 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核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 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 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 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 各分(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资产总额的94%,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 的9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研究与开发、销售 业务、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内部信息传递、资金活动、采购业务、 资产管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担保业务、业务外包、 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研究与开发、销售业务、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内部信息传递、资 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 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
2025年,公司进一步打造牢固的风险控制三道防线,各司其职, 充分发挥风险控制作用:
1.相关职能部门和分子公司。2025年,流程与IT部组织推进流 程所有部门开展季度流程自评,涉及18个业务域1200多项职能流程; 开展流程优化提升专项行动,及时发现与实际业务不相符的制度流 程规定,全年共组织完成700余条制度流程修订发布任务;定期开展 端到端流程评价,年内实现评价全覆盖,持续优化提升内控体系有 效性。
2.风险管理部门。2025年,法务合规部持续开展年度风险评估 工作,对前十大风险进行重点监控;推进子公司“三合”能力专项 提升工作,不断完善各子公司“三合”体系构建,持续提升子公司 风险防范能力和经营水平;开展合规风险培训、高风险业务合规审 查,持续符合ISO37301合规管理体系认证与ISO37001反商业贿赂合 规体系认证要求,切实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3.审核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2025年,审计部持续开展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丰富内控审计内容方法,与专项审计回头看、外部 审计问题整改相结合,聚焦重点领域,全面揭示公司运营及内部控 制风险;拓展境外审计覆盖度,完成了东南亚、欧洲、美洲等区域9 家子公司及6家办事处的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境外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常态化开展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程审计,力求全面控制风 险。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评价管理流程》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等内部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潜在错报和漏报金额大于税前利润5%。
②重要缺陷:潜在错报和漏报金额大于税前利润2.5%但小于5%。
③一般缺陷:潜在错报和漏报金额小于上述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 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如下迹 象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 该缺陷可能导致对已经签发财务报告进行更正和追溯、当期财务报 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核 委员会或内部审计职能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董事和高级管理层 的舞弊行为、风险管理职能无效、控制环境无效、重大缺陷在合理 期间未得到及时整改。
②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 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 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③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大于资产总额0.25%、销售收 入0.5%或税前利润5%。
②重要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大于资产总额0.125%、销售 收入0.25%或税前利润2.5%但小于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③一般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小于上述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有较大的可能导致 严重的偏离控制目标。
②重要缺陷: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有一定的可能导致 较大的负面影响和目标偏离。
③一般缺陷: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可能导致较小范围 的目标偏离。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不存在上年度末未完 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 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不存在上年度末
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