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 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因素,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相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生效日期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每人领取固定津贴12 万元(含税)/年,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
(1)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每人领取固定津贴12 万元(含税)/年,按月发放。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领取 单独的董事薪酬或津贴。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其中:
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其担任的职位、工作能力以及市场薪资 水平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年实际经营情况及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综合评定,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的50%。
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分为月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月度绩效薪 酬根据月度考核结果随基本薪酬发放;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年度审计报告披露前, 根据公司整体业绩和个人核心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初步核算,并可根据考核结果预发 部分年度绩效薪酬,同时预留一定比例在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后最终核算并 支付,最终的绩效薪酬将根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多退少补。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 中,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其担任的职位、工作能力以及市场薪资 水平综合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年实际经营情况及个人履行岗位职 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评定,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的50%。 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分为月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月度绩效薪酬根 据月度考核结果随基本薪酬发放;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年度审计报告披露前,根据 公司整体业绩和个人核心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初步核算,并可根据考核结果预发部分 年度绩效薪酬,同时预留一定比例在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后最终核算并支付, 最终的绩效薪酬将根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多退少补。
四、其他说明
1、任何人员在本公司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职务的,应按其担任的薪酬标准最高 的一个职务领取薪酬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不得因其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职 务而重复领取薪酬或重复享受福利待遇。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 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五、审议程序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本议案涉及全体委员薪酬,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 年 3 月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因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董事薪酬,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就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