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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建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导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3名独立董事、2名非执行董事),其中委员会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依法规范地履行职责,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5年3月26日审议: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业绩公告;2.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听取:1.2024年审计完成报告;2.内审内控2024年度工作报告;同意会议事项,并同意将审议事项1-3提交董事会审议。对海外业绩、加速IT全球一体化、加强海外内控制度建设、应收账款管理、内控活动管理及制度优化等提出了相关建议。
2025年4月29日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将审议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对混凝土业务经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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