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25 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暨提供担 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四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即金城医化、金城柯瑞、金 城汇海、金城生物)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合作开展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票据池业务,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在上述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其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 在上述金额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合作的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 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 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二)合作的银行
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 行由公司根据具体业务需求进行选择。
(三)有效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各子公司开展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的票据池业务,在业务 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 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公 司及子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中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作为质押,实施不超过质押金 额的承兑汇票开具等业务,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工程款等经营款项,有利于减 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 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 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 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 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 票、开立保函、信用证等融资业务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 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 额度不足时,合作银行可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 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 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裁或其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 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
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内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