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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导读: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 专项评估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吴港平、金李、王广谦、洪小源、宋献中及 陈晓峰对照《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公司适用监管规定中 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向 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性确认函。经自查,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均确认其已满足公司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 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经核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其提交的相关 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未发现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情形,并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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