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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光电: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导读: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

核问询函》的回复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六年三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联合光电”)于2026年1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下发的《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30002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核查,并按照要求在《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中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补充披露。公司现就审核问询函相关内容作如下回复,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的释义相同。在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如无特殊说明,均系四舍五入造成。本审核问询函回复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对重组报告书的引用宋体(不加粗)
对重组报告书、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修改、补充楷体(加粗)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