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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导读: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云南铜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勇、 杨勇、纳鹏杰、韩润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公司通过向独立董事发放《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表》、 查阅独立董事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其他上市公司公开 的任职信息、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信息库等,多渠道、 多方式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核实评估。经核查独立董事王 勇、杨勇、纳鹏杰、韩润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独立性自 查文件,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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