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兴业银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可转债代码:113052

可转债简称:兴业转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3 月1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3 月26 日在上海市举行。本次会 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4 名,实际表决董事14 名,其中,陈信健副董事长委托吕家 进董事长代为出席会议并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贲圣林董事以视频接入方 式参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秘 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家进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25 年度行长工作报告;

三、2025 年度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工作报告;

四、2025 年度董事会风险合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2025 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

七、2025 年度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

八、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

九、关于聘任郝超先生为副行长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将其提交董事 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郝超先生为副行长,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副 行长任职资格之日起任职。郝超先生简历如下:

郝超,男,1971 年12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兴业银行长春分行党委 书记、行长,石家庄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北京分行 党委书记、行长。2026 年3 月起拟任兴业银行副行长。

郝超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第3.2.2 条 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郝超先生未持有本 公司股票。

十、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贲圣林、徐林、王红梅、张学文等四位董事与 该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专项意见:本次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符合相关制 度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

十一、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会全体委员同 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二、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三、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2025 年度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194,332,222.51 元,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 8,460,321,218.02 元。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普通股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1 元(税前)。详见公司《2025 年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十四、2025 年资本管理情况及2026 年资本管理计划报告;

十五、2026-2030 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

十六、2026 年度分支机构发展规划;

十七、关于总行内设机构及职责调整的议案;

十八、2025 年第四季度全面风险管理状况评估报告;

十九、关于2026 年集团风险偏好实施方案的报告;

二十、关于2025 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ICAAP)的报告;

二十一、关于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规划执行情况及下阶段工作规划的议案;

二十二、关于2025 年度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投产后验证情况的报告;

二十三、关于修订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相关制度的议案;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 过了以下事项:

(一)修订《兴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管理办法》;

(二)修订《兴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暴露分类管理办法》;

(三)修订《兴业银行非零售客户内部评级管理办法》;

(四)修订《兴业银行长期中心违约趋势(CT)及主标尺管理办法》;

(五)修订《兴业银行零售风险暴露内部评级风险分池管理办法》;

(六)修订《兴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模型管理办法》;

(七)修订《兴业银行信用风险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管理办法》;

(八)修订《兴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加权资产及风险缓释计量管 理办法》;

(九)修订《兴业银行信用风险权重法风险加权资产及风险缓释计量管理办 法》;

(十)修订《兴业银行合格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认定管理办法》;

二十四、关于修订《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十五、关于修订《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十六、关于修订《合规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十七、关于2025 年度操作风险管理情况报告;

二十八、2025 年度反洗钱合规管理情况报告;

二十九、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会全体委员同 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十、关于2025 年度案件风险防控评估工作情况报告;

三十一、2025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三十二、2026 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

三十三、关于聘请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会全体委员同 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十四、2026 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三十五、关于核定2026 年度全集团呆账核销额度的议案;

三十六、关于核销单笔损失大于3 亿元呆账项目的议案(2026 年第一批);

三十七、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吕家进、陈信健、孙雄鹏三 位董事与该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专项意见:本次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分配符 合相关制度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

三十八、2025 年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报告;

三十九、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配套制度的议案;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 以下事项:

(一)修订《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修订《董事履职评价办法》;

(三)修订《董事监事履职时间计算标准操作细则》并更名为《董事履职时 间计算标准操作细则》;

(四)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五)修订《董事会费用管理办法》;

(六)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并更名为《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七)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并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四十、2025 年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十一、资本管理第三支柱2025 年年度报告;

四十二、2025 年度主要股东(大股东)评估报告;

四十三、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召开2025 年年度 股东会。有关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安排,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上述第一、十、十一、十二、十三、三十三等6 项议案尚需提交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第八、三十一、三十七项议案以及第四十二项议案中“2025 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相关内容将提交2025 年年度股东会听取。

特此公告。

附件:兴业银行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郝超先生为副行长的独立意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附件: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郝超先生为副行长的独立意见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聘任郝超先生 担任副行长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审阅郝超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 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规 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

二、聘任郝超先生为副行长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经审查,郝超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健康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的职责要求。

独立董事:贲圣林 徐林 王红梅 张学文 朱玉红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