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方正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焕新方科、胜宏科技、祥鸿置业)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方正科技股票代码:600601信息披露义务人1:珠海华实焕新方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27层01单元2720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27层01单元2720信息披露义务人2: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通讯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信息披露义务人3:湖南祥鸿置业有限公司住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黄沙湾街道雁栖湖社区二楼201-159号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黄沙湾街道雁栖湖社区二楼201-159号
权益变动性质: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化,因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自动终止,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算。
签署日期:2026年3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方正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方正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10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11
第五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3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5
附表 ...... 19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上市公司/方正科技 | 指 |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报告书 | 指 |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珠海华实焕新方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祥鸿置业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焕新方科 | 指 | 珠海华实焕新方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胜宏科技 | 指 |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3/祥鸿置业 | 指 | 湖南祥鸿置业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祥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华发科技产业 | 指 | 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重整计划 | 指 | 2022年11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京01破24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的方正科技重整计划 |
| 《一致行动协议》 | 指 | 华发科技产业、焕新方科、胜宏科技于2022年11月24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华发科技产业、焕新方科、祥鸿置业于2022年12月15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