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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集团: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赵福全)

导读:广汽集团: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赵福全)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一年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忠实履行 职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和要求,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0 年5 月29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兼任 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教授、博导,汽车产业与技术战略研究院(TASRI)院 长,世界汽车工程师学会联合会主席,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历任美国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研究总监、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副总 裁兼研发中心总经理、浙江吉利控股集团副总裁及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华晨宝马公司董事、澳大利亚DSI 控股公司董事长、英国锰铜公司董事、北 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1985 年7 月,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内燃机专业,获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9 年3 月, 毕业于日本广岛大学机械工程系,获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2 年3 月,毕 业于日本广岛大学机械工程系,获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 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 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24 次,其中现场会议4 次,通讯会议20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董事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 次股东会,本人出 席了1 次股东会。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2 次会议,讨论及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社责(ESG)报告及“十五五”战略规划纲要;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 员,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日常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工作, 认真负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提交董事会、股东会的议案,主动了解并获取 做出决策所需的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独立、 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认真逐项审议报请审议议 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年度内,对提请审议的各项议案没 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本年度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 大事项的汇报,向管理层询问、调阅相关资料,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同时,利用 自身在汽车行业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深厚经验,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向公司管理层提 出了如何面临行业激烈竞争和快速变化的发展策略、国际化发展以及在产品智能 化、个性化、差异化、人工智能等方面加大投入等意见建议,促进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

本年度内,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充分确 保了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信息畅通,充分保证了独立 董事与其他董事享有同等的知情权。本年度内,本人通过认真学习公司不定期发 送的监管培训资料,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典型案例的 学习,不断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重点对以下事项在决策、执行及披露等方 面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主要如下:

1、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度内,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广汽财务公司为合营及联营企业日常存贷款 等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物业租赁及为合营企业提供委托贷款等关联交易事项均

进行认真审核,对其合理性、必要性、合规性、公允性进行了独立判断,认为上 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符合交易所监管要求,遵循市场化原则,定 价公允合理,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召集和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基于公司的自查报告和2025 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 对外担保余额为32,300 万元。主要为广州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全资附属公 司广汽商贸、广汽传祺及其子公司广州祺盛动力总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税保函。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认为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完全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4、现金分红、投资者回报及与中小股东交流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制订并完成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现金股息为人 民币0.02 元/股(含税))的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广州汽车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 年)》及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完备,全面保障了中小股东发表意见和诉求 的机会,维护了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年度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与中小投资者充分交流,维护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5、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及股东等相关主体的承诺履行正常,各项承 诺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目前尚在履行的承诺事项如下:

(1)现金分红承诺:即根据《公司章程》及《广汽集团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4-2026 年)》有关现金分红的承诺;

(2)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6、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年度内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认真审阅公司所刊发

的各项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及时审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公司能按照A 股、H 股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 行公告义务;同时,能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规定,做好内幕信息备案登记及提 醒。

本人认为,本年度内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未出 现公告延迟、错误、补充更正等情形,保证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 权。

7、其他事项

本年度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对所有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谨慎、勤勉、忠实、专业的原则,积极履行 独立董事的义务,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能认真查阅资料,及时向公司管 理层沟通询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与,审慎、认 真、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 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策的合理性、合法性、 科学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福全

二O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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